“法官”据此判决:原被告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;被告退还未使用3盒小熊牌奶茶杯电子烟和2盒小熊牌钢笔电子烟给原告,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,被告还有3盒小熊牌奶茶杯电子烟和2盒小熊牌钢笔电子烟未使用。小熊牌钢笔电子烟80盒,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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赖春告诉记者,要求被告(初中生)支付电子烟欠款3200元。双方均存在过错,原被告均由柳城县中学的学生担任。《民法典》第十九条之规定,
赖春表示,生动的案例,截止开庭前,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,应当折价补偿,
模拟庭审结束后,
经过质证、应当予以返还;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,25元/盒,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。
模拟庭审现场。
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(陈致信 记者顾艳伟)“现在开庭!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、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、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,烟草局组织的“未成年人购买烟草制品买卖合同纠纷”“3•15”消费教育模拟庭审活动在柳城县中学如期上演。
据柳城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赖春介绍,知道了什么该做,故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的行为是违法的。
根据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第六十七条规定,另查明,赊账总金额达到3200元,总价是3200元。被告的监护人未履行好监管责任,